一、项目编号:皖铜华标代字【2025】第074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招生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路龙山新苑蓝领公寓3幢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88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学校招生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学校2025年计划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00******学校招生政策、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就业优势等。
服务要求:******学校2025年计划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00人,投标单位要组织具有丰富招生工作经验的团队,制定详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完成2025年度的招生计划人数。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招生服务的实际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包素珍、侯常亮、陈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序号
业绩名称
甲方
乙方
业绩签订时间
1
安徽成飞集成瑞鹄
******有限公司
代理招聘合作协议
2024年3月15日
2
安庆瑞宇汽车电气
******有限公司劳务
服务协议
2024年1月1日
3
芜湖瑞昌电气系统
有限公司劳务外包
协议
2024年3月6日
4
芜湖市甬微制冷配
******有限公司劳
务派遣招聘协议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校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金桥工业园内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铜陵市翠湖一路德林世家4号楼3层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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