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土山片区万安北路以西、天惠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项目 JSZC-320115-JSXX-C2025-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0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JSXX-C2025-0006
项目名称: 土山片区万安北路以西、天惠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7.752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5.257515万元(单位:人民币)(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完成土山片区万安北路以西、天惠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主要包括挖土装车及渣土分拣等工作,约12万方土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注:本表打印时间必须在发布采购公告之日(含)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打印。)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同时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B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8-0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上传响应文件里,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未提供截图,则视为资审未通过)
4、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打印时间为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注:(1)政府采购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只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6)项满足相应条件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以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
(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
6、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麒路33号A座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168号丁香园03幢1单元201室
联系人:武运静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运静
电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