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管理局)
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机动车号牌一批:大型车(前牌)预计1000块;大型车(后牌)预计1000块;小型车预计27000块;摩托车预计4500块;轻便摩托车预计450块;挂车预计100块;教练车预计20块;警车预计100块;警用摩托车预计20块;大型新能源汽车(前)预计100块;大型新能源汽车(后)预计100块;农用车预计20块;小型新能源汽车预计7000块;固封螺丝预计12000只。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公安部164号令85条之规定,机动车号牌的制作应当符合有关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安全行业标准)(GA-2018)13.1之规定,号牌成品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生产完成。合肥皖安交通标牌厂是安徽省唯一具备机动车号牌生产资质的企业,且产品经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目前全省16个地市的机动车号牌均由该企业生产。 因此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合肥皖安交通标牌厂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新城开发区和平路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20日 至 2025年08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5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有限责任公司 汪工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8号桃花源会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况说明.pdf (217.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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