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机械公司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以《关于调整<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氢能机械公司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银柏路59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374.32 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中心建设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协助发包人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图机构汇报、办理审批、******消防设计、幕墙工程设计(如有))等。
主要工程内容:
①新建门式钢架结构厂房和框架结构厂房各1座(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新建框架结构试验楼、框架结构变电所等生产配套用房及配套的公用工程;
②新建制氢装备试验室、压缩机试验室、LNG装备试验室和气密强度试验室(管道最大设计压力:150MPa);
③工厂智慧管理系统及配套的总图、道路、绿化工程等的建设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
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工业厂房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5)2020年以来有炼化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7)联合体牵头人由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人担任。
具备第3.1(1)(2)①(3)(4)(6)项基本资格条件。
(8)联合体其他成员具备第3.1(1)(2)②③(3)(5)(6)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工业厂房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设计专业负责人专业设置、人员数量、持证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给排水、电气、结构、自控、工艺每个专业各1名;
②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③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电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④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⑤自控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自控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⑥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或者持有化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⑦给排水、电气、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2020年以来有工业厂房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⑧自控、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2020年以来有炼化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合同)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15日 15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柏路59号;
邮编:430040;
联系人:罗东;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430081;
联系人:付妮、张业振;
电话:******;******;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办公室)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类歆 ******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