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电福华大厦玻璃幕墙修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电福华大厦玻璃幕墙修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已由 ******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采购实施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5号中电福华大厦
2.项目概况:中电福华大厦本次修缮玻璃幕墙面积约为120平方米。
3.投资规模:20万元
4.招标范围:中电福华大厦玻璃幕墙修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玻璃幕墙修缮施工;玻璃幕墙检测等。
6.工期:75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4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1.5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1.7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10 月 11 日 10:00 至2025年 10 月 16 日 17:00在CEC电子采购平台自行购买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网上自行购标下载
2.1 根据CEC电子采购平台-平台使用服务费操作指南(详见下表),本次招标项目需各投标人自行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
2.2购标流程:投标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任丘支行
3)账号:******3736
2.5请投标人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3.招标文件按项目出售,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11 月 3 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瑞达大厦21层中电建通会议室。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自行送达或邮寄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C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瑞达大厦21层 |
联 系 人:郑工 | 联 系 人:李工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