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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新疆分公司2025年航延、中转酒店采购项目-包2(B类)【二次询比】询比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新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新疆
源发布时间:2025-08-29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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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新疆分公司航延、中转酒店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新疆分公司2025年航延、中转酒店采购项目【二次询比】

1.2 项目编号:CZ******01/01/0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次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南航新疆分公司航延、中转酒店,主要负责为乌鲁木齐地区中转、航延(含超售、航班延误、遣返等)的旅客提供酒店住宿(需具备24小时酒店前台服务)、餐饮(包括早、午、晚及宵夜)服务及机场往返酒店的车辆服务。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任1包或全部包报价,但2个包不可兼中。项目评审按照1、包2的顺序进行如同时参与2个包的报价,包1已成交的,包2不再成交,按综合评分排名顺延选取供应商成交。

包号

预算金额

(单位:元,人民币)

采购家数

备注

1C类)

400000

5


2B类)

400000

8


采购内容具体限价标准如下,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符合条件的最高限价,但不设下限。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及其补充说明响应无效。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

(单位:/间/天11—5月)

单价限价(单位:/间/天)(6—10月)

餐食最高限价

(中/晚/宵夜)

(人/元)

房间预估业务量(间)11月—5月)

房间预估业务量(间)6月—10月)

餐食预估业务量(份)

总价限价

(单位:,人民币

1(C类)

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酒店

5

250(含早)

300(含早)

中餐不高于30元/人

晚餐不高于30元/人

宵夜不高于15元/人

640

675

中餐500

晚餐500

宵夜

500

400000

2

B类)

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3钻(含)以上酒店

8

300(含早)

360(含早)

中餐不高于35元/人

晚餐不高于35元/人

宵夜不高于15元/人

500

575

中餐

505

晚餐

505

宵夜

510

400000

合计

800000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分排名仅作为入围资格排名,具体按照第四章用户需求中的《分配原则》进行安排。采购人根据每个子包成交供应商数量平均分配额度签订框架合同,所有框架合同金额合计含税上限金额为80万元。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框架合同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每个子包所有框架合同额度不超过子包总预算。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航延、中转酒店

乌鲁木齐

自协议签订起1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能够自行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餐饮服务不可抵扣,开具普通发票注意:须提供最近1年2024 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1 张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2.9 供应商距离乌鲁木齐机场北区航站楼单程车程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0任意时间段酒店至北区航站楼出发层的最短时间距离截图,并加盖公章

2.10 供应商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如《特种行业许可证》由所属地公安部门所一次性发放,证件上未注明有效期,视为该证件有效2.如上述证件中的企业名称与报名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关系说明(证明)并加盖公章。】

2.11 截至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日时,已是南航新疆分公司航延、中转协议酒店(协议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829日至202593;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二次询比文件必须在二次询比项目中下载,已缴纳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请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5.2条款。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 1341 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

5.2 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女士,******

5.3 技术客服:******,020-******,020-******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供应商采购文件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女士,******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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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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